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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 

“2010全球市长论坛”常见问题解答

Q:   “2010全球市长论坛”哪些环节能提供给嘉宾演讲的机会?
A:   “2010全球市长论坛”能提供给嘉宾演讲的环节包括:
     (1)千人大会:演讲嘉宾为来自全球6大洲的市长代表各1位;
     (2)并行论坛:并行论坛共计10场,每场邀请4位市长作为主讲嘉宾,其中1位来自中国,另外3位市长来自全球其他地区;
     (3)高端对话,共5场,每场中外市长各1人。

Q:    作为“2010全球市长论坛”的主讲嘉宾能享受到哪些待遇?
A:     作为“2010全球市长论坛”的主讲嘉宾可享受的待遇包括:
      (1)豁免支付注册费;
      (2)获赠4晚五星级酒店住宿(可选大床房或双床房);
      (3)获赠往返经济舱机票;
      (4)享受免费接送机和往返酒店与会场的交通服务;
      (5)可参加贵宾早餐会;
      (6)可参加全部论坛活动(圆桌会议除外);
      (7)可携配偶参加论坛,论坛为配偶们准备了丰富的活动(配偶需支付注册费);
      (8)可携带1名助手参加论坛(免收注册费,如携带超过1名助手,则其他按普通参会者标准收费);
      (9)如主讲嘉宾为城市市长,则市长可组团参加论坛,团成员可获得相应注册费优惠(详情见注册表)。

Q:    参加“2010全球市长论坛”应如何预订酒店,酒店在香港还是深圳?
A:     因论坛的主会场在香港亚洲博览馆,故我们安排参会嘉宾入住香港亚洲博览馆周边酒店。
目前,论坛秘书处正在和香港多家酒店接触(包括三星、四星、五星),以期为论坛参会嘉宾争取更优惠的价格。稍后酒店预订信息会在论坛网站公布。
       论坛主礼嘉宾、主讲嘉宾获赠由论坛秘书处安排的4晚五星级酒店住宿,酒店预订由秘书处负责。

Q:    注册费最晚什么时候交?
A:   “2010全球市长论坛”的注册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31日,在此日期之后不再接受注册申请。您在2009年在12月31日前交纳注册费可享受8折优惠,在2010年3月31日前交纳注册费可享受9折优惠;2010年3月31日至8月31日为正常价格。所以我们建议您尽早注册,以享受相关费用优惠。

Q:    交纳注册费后,可以参加“2010全球市长论坛”的哪些活动?
A:    “2010全球市长论坛”嘉宾交纳注册费后可以参加除圆桌会议外的所有论坛会议(开幕式、千人大会、并行论坛、高端对话)、商务活动(项目发布会、城市推介会)、配套活动(迎宾酒会、全球友好城市缔结仪式及晚宴、《“全球市长论坛”香港宣言》签署仪式及晚宴、颁奖晚会、闭幕式及晚宴、“中国风”艺术家书画作品展、“我的城市、我们的世界”国际青少年书画作品展、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图片展、深圳和香港城市巡游)和午宴(3天)。
       论坛嘉宾可携带配偶参加论坛(配偶需支付注册费),配偶们可参加所有论坛活动和配偶活动,但不能参加论坛会议。主礼嘉宾、主讲嘉宾还可参加贵宾早餐会。
       圆桌会议为封闭式会议,为圆桌会议发起方和意向合作方洽谈项目之用。

Q:   论坛会场是否提供投影设备和电脑?
A:    论坛会场有投影设备和电脑提供,供主讲嘉宾演讲时使用。

Q:   演讲嘉宾的演讲时间有多长?是否有问答环节?
A:     千人大会环节将有来自6大洲的市长代表就“可持续发展的领导力”主题进行演讲,每位主讲市长的演讲时间是20分钟。此外,6位市长的问答环节共计30分钟。并行论坛共10场,每场将有4位市长围绕《墨尔本原则》就如何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进行演讲,每位主讲市长的演讲时间为20分钟。此外,4位市长的问答环节共计40分钟。

Q:   演讲嘉宾演讲PPT和演讲稿的提交截止时间是什么?
A:    请各位演讲嘉宾在确认担任演讲嘉宾(提交注册表、简历和照片)后的一个月内提交演讲PPT或演讲稿,以便秘书处更好的为各位演讲嘉宾作安排。论坛期间,秘书处会根据演讲嘉宾的要求,将演讲稿发放给听众和媒体。

Q:    论坛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在哪里举行?
A:   “2010全球市长论坛”将于2010年11月5-8日在中国香港和深圳两地举行。其中,2010年11月5-7日的论坛会议和活动将在香港亚洲国际博览馆举行,包括11月5日的注册、迎宾酒会,11月6日的开幕式和千人大会、并行论坛1-5、高端对话、全球友好城市缔结仪式暨晚宴、圆桌会议,11月7日的并行论坛6-10、项目发布会、《“全球市长论坛”香港宣言》签署仪式暨晚宴,11月6-7日的圆桌会议、城市推介会,11月5-7日的 “中国风”艺术家书画作品展、“我的城市、我们的世界”国际青少年书画作品展、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图片展、配偶活动等。
11月8日上午为香港城市巡游,下午则在深圳进行巡游。同时,“2010全球市长论坛”的颁奖晚会、闭幕式暨晚宴也将于深圳举行。

Q:    市长除了担任演讲嘉宾外,还有什么更好的形式可以推广其城市?
A:    “2010全球市长论坛” 以促成城市间的实质项目合作,共谋经济和文化发展为己任,为城市提供了最立体的展示和推广机会。
城市可以通过论坛的城市推介会,通过展示与招商结合的形式多维度推广城市,向世界各城市管理者、投资者展示城市形象、介绍合作项目、实现城市与企业及投资者之间了解、合作的目标。
城市也可以举办项目发布会,借助高端云集、传媒瞩目的论坛平台发布项目信息,同数千位嘉宾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。
城市建设或相关部门可申请发起圆桌会议和特邀投资者、运营商和金融机构洽谈具体项目合作。

Q:   “2010全球市长论坛能否发出邀请函以方便申请签证?
A:    “2010全球市长论坛”可为需要办理签证的参会嘉宾发出邀请函,请在注册表相应的项目上打勾。

Q:    圆桌会议是怎么操作的?
A:     第一步:您需要向“2010全球市长论坛”组委会秘书处提交申请(圆桌会议申请表可在论坛官方网站上下载或向论坛秘书处索取);
        第二步:在接到您的申请后“2010全球市长论坛”组委会秘书处会在5个工作日内对您的申请进行评估,同时通知您“2010全球市长论坛”组委会是否接 受您的申请; 
        第三步:“2010全球市长论坛”组委会秘书处根据您的申请,邀请相关项目投资者、承建者和合作机构与您配对,并向您提供圆桌会议配对机构名单;
        第四步:您需在“2010全球市长论坛”组委会秘书处接受您的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圆桌会议服务费;圆桌会议主办方将获赠1个论坛免注册费参会名额;
        第五步:在您确认过名单后,“2010全球市长论坛”组委会秘书处负责安排您确认的配对机构参加圆桌会议;
        第六步:您和配对机构在“2010全球市长论坛”圆桌会议上洽谈合作。

Q:    圆桌会议参会方(即非主办方)能否参加其他论坛会议和活动?
A:     受“2010全球市长论坛”组委会秘书处邀请参加圆桌会议配对的机构可免费参加“2010全球市长论坛”组委会秘书处指定的圆桌会议。如果希望参加其他论坛会议和活动,则须支付论坛注册费。

Q:   圆桌会议中提到的“资源先决式”是什么意思?
A:   “资源先决式”解意:根据双方现有资源的配合度来保证合作成功性。

Q:    论坛有没有翻译服务?
A:    论坛提供中文和英文的同声传译。主讲嘉宾如需其他语言的翻译,请与“2010全球市长论坛”秘书处联系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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